本篇文章756字,读完约2分钟
日前,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了《关于实施交易日和非交易日信息直接披露制度的通知》,将首次在内地证券市场实施早间信息披露制度。这是深圳证券交易所2007年8月首次推出午间信息披露制度后,为落实中国证监会以信息披露为中心推进监管转型、深化信息披露制度改革、不断提高服务水平的计划而采取的又一重大举措。
据深交所相关负责人介绍,深交所“交易日上午和非交易日信息直接披露”功能模块将于2015年4月8日正式投入运行。届时,深交所将在现有的两个信息披露期(收盘后的中午和晚上披露期)的基础上,增加每个交易日的上午时段(6: 00 ~ 8: 00)和单个非交易日或连续非交易日最后一个下午的信息公告直接披露时间窗(12:00 ~ 16:00)。
早间信息披露制度的引入进一步提高了市场效率,提高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及时性,使上市公司在重大事件发生后能够在最短的时间内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从而大大减少了停牌现象,充分保护了投资者的交易权利,有效提高了市场运行效率。
随着交易日和非交易日上午直接信息披露期的增加,深圳信息披露期已与香港等海外成熟资本市场接轨,缩小了境内外信息披露制度的差异,为投资者提供了更加便捷有效的市场环境,为深港通等重大资本市场改革的实施和中国资本市场的国际化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深交所相关负责人表示,多期信息披露的制度安排和提前披露的引入,不仅会促使上市公司更加注重信息披露的效率,还会提高信息披露的质量。同时,也对监管当局的监管敏感度和快速反应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深交所将认真落实以信息披露为中心的监管理念,以投资者需求为导向,进一步简化信息披露公告的上传流程,优化信息披露公告的显示界面,增强“互通性”功能,提高信息披露的互动性,不断推进信息披露的实时性、简洁性和互动性,完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制度。
标题:缩小境内外披露制度差异 深交所推出早间信息披露制度
地址:http://www.cwtstour.com/ccxw/720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