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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关于加强节能标准化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进一步加强节能标准化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提出四项基本原则:坚持强制准入、坚持标杆管理、坚持创新驱动、坚持共同治理。《意见》提出,节能标准化的目标是到2020年建立指标先进、符合国情的节能标准体系,实现主要高耗能行业能耗配额标准全覆盖,能效指标达到国际先进水平的80%以上,标准国际化水平显著提高。
同时,节能标准有效实施和监督的工作体系已经形成,产业政策与节能标准的结合更加紧密。节能标准在节能减排和产业结构升级中发挥了更加重要的支撑作用。
对此,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能源研究所能源效率中心主任于聪在接受《商业日报》采访时表示,“如果80%以上的能源效率指标能够符合国际标准,这将对中国整个能源效率改善计划非常有帮助。”但是如何达到达标的目标就有点困难了。”
淘汰20%以上的落后产能
在经济“新常态”下,节能标准的提高更加重要。《意见》从创新工作机制、完善标准体系、加强标准实施三个方面明确了重点任务。这就要求创新节能标准化管理机制,完善节能标准体系,加强节能标准的实施和监督,有效支持国家节能减排和产业结构升级。
国家标准委员会、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根据职责分工负责创新机制的相关工作。《意见》提出要制定节能标准体系建设规划和制定、修订节能标准的工作计划,定期更新发布节能标准。建立节能标准化联合推进机制,加强节能标准化协调合作。完善节能标准项目的协调机制,每年发布1~2批节能标准专项规划,迫切需要随时制定节能标准。完善节能标准审查机制,标准审查周期控制在3年以内,标准修订周期控制在2年以内。
值得注意的是,在探索能效基准转换机制时,放弃节能产品和企业的意图是明确的,行业“领头羊”的水平将成为准入指标。《意见》要求将能效“龙头”指标及时纳入终端产品强制性能效标准和行业能耗定额标准指标体系,并将“龙头”企业能耗水平确定为高能耗、产能严重过剩行业的准入指标。能效标准中的能效限定值和能耗限定标准中的能耗限定值应至少淘汰20%的落后产品和落后产能。
目前的领导者是行业中排名前10%~20%的企业。于聪认为,一些企业将被淘汰,企业要使产品逐步达到标准,肯定会有时间表和时间间隔。慢慢地,“领导者”也将成为行业准入。
节能标准包含在政府评估中
随着新一轮节能招标的推进,一些重点领域节能标准的修订也将提上日程。未来几年,将根据部署实施100个能效标准推广项目。
按照《意见》的要求,其中,在工业领域,加快钢铁、有色金属、石化、化工、建材、机械、船舶等行业节能标准的制定和修订,形成涵盖节能、节能监测管理、能源管理和生产设备审计的标准体系;提高新能源汽车的燃油经济性标准和技术标准。在能源领域,我们将重点制定煤炭清洁高效利用相关技术标准,加强天然气、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标准的编制和修订。
此外,它还包括修订建筑、运输、流通、公共机构和农业领域的制度和标准。
为了加强标准的实施,我们将根据各领域的具体情况进行规范和指导。
以工业行业为例,《意见》要求,在强制性能源消耗定额标准的基础上,实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考核制度,对电解铝、铁合金、电石等高耗能行业的生产企业实行差别电价和惩罚性电价政策,对煤炭、石油、有色金属、建材化工等产能过剩行业和稀土等战略性资源行业的生产企业进行准入公告。
同时,《意见》强调,实施强制性节能标准应当纳入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节能目标责任考核。于聪认为,这些措施是提高行业整体能效的方向性指导。
标题:节能标准化目标出炉 八成以上能效指标2020年达国际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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