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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月坛南街500多米外,分布着国家发改委、财政部等多个部委,故名“部街”。在这里,地方政府过去常常“跑钱”,但在未来,这种情况会进一步改变,因为专项资金会越来越少。
地方政府对中央政府分配的资金有着矛盾的心理:他们爱恨交加。因为当地政府必须支付匹配的费用。在未来,这种尴尬将不复存在,地方政府也无需再支付任何费用。
所有的变化都源于一份文件。2月2日,国务院发布了《关于改革和完善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制度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财政体制进行了重大改革。
提高一般性转移支付的比例,给予地方政府更大的自由
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可分为一般转移支付和特殊转移支付。《意见》的重点之一是逐步将一般转移支付比例提高到60%以上,并明确今后原则上不再设立新的专项转移支付,对现有项目建立定期评估和退出机制。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金融学院教授丁在接受本报采访时表示,专项转移支付的种类太多,规模太大,资金分配往往缺乏科学依据和严格程序,公开性和透明度不够。专项转移支付容易诱发“跑钱”现象,使得一些专项资金在平衡地区间财政差距、促进地区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方面的效果不理想。
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副所长王在接受本报采访时指出:“改革后,中央财政资金将有更大比例用于地方。地方对中央财政拨款的自由度和灵活性将逐步提高,这将有助于地方政府因地制宜,积极协调财政支出。”
从近几年公布的预算来看,一般转移支付的比重逐年上升。2012年,中央政府对地方政府的专项转移支付占转移支付总额的53.3%。2013年,这一数字达到57.1%。截至去年,58.2%的中央政府向地方政府划拨了资金,但这些资金已不再指定用途。2014年,中央专项转移支付项目从220个减少到150个左右,减少了财政资金分配过程中的寻租和腐败现象。
取消配套资金,减轻地方财政负担
《意见》明确规定,除国务院规定由中央和地方共同承担的事项外,中央在安排专项转移支付时,不得要求地方承担配套资金。
配套资金是指相关单位或部门为获得上级或外部投资资金而拨付的一定比例的资金。多年来,地方政府对配套资金的需求给地方财政造成了负担。
国家经济战略研究院的副研究员张德勇(音译)说:“在过去,匹配是必需的,资金是项目的后续。钱已经拨了,但当地没有配套资金。”
今后,中央政府委托的项目将纳入中央级支出。如果它属于地方当局,它将进入一般转移支付。对于属于中央和地方共同权力的项目,仍需以专项转移支付形式向地方政府发放资金,取消地方项目与专项转移支付的配套资金。
“取消现在的配套,也就是让中央和地方的权力和支出责任属于各自的地方。至于一些共有的事务,中央政府给一点钱,地方政府也给一点钱,这不是一个一揽子计划。”财政部金融研究所所长刘尚希说。
取消竞争性领域的转移支付,让市场发挥决定性作用
《意见》还指出,竞争性领域的投资应逐步退出,对价格改革和宏观调控引入的竞争性领域的特殊项目,应明确实施期限,在后期逐步退出,到期取消。
“在发展的早期阶段,该行业可以得到特别转移支付的支持,但从长远来看,政府不应过度干预市场中的竞争领域。”张德勇告诉本报,“取消竞争性领域的专项转移支付是‘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的表现。”
取消竞争性领域的特殊待遇后,如何鼓励产业发展?财政部预算司相关负责人表示,一些竞争性领域的特殊项目可以用税收优惠政策代替。“我们不需要真金白银,而是通过加强竞争性领域特殊项目的协调和税收优惠政策来鼓励发展。”张德勇认为,这也可以达到与专项资金类似甚至更好的效果。
此外,专家认为还有另一条出路,即探索基金管理等市场化运作模式,并逐步与金融资本相结合,以煽动社会资本的杠杆作用。“以前通过特殊补贴所做的,我们现在可以通过分红和其他形式来促进工业发展。这也是让‘看不见的手’更灵活的一种表现。”张德勇说道。
标题:“跑部钱进”将成昨日风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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