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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监会的审计变得更加透明。
继今年1月首次公开披露上市公司并购反馈和今年2月首次公开披露ipo企业反馈后,中国证监会最近首次公开披露上市公司再融资反馈。
4月24日,中国证监会发行监管部首次发布了4月20日至24日共5家公司的再融资反馈。这五家公司包括中航飞机(报价000768,咨询)、新湖宝(报价600208,咨询)、江苏吴中(报价600200,咨询)、华谊兄弟(报价300027,咨询)和光大证券(咨询)。

五家公司共收到39条再融资反馈意见,涉及内容广泛,包括要求申请人明确融资目的、具体担保措施、明确关联交易、补充具体财务数据、保荐人和律师事务所出具相关自查报告等。

“这可以说是内部审计向外部审计转变的标志性事件,体现了中国证监会“以信息披露为中心”的改革理念,使审批程序更加规范、合法。其影响是释放一个强有力的引导信号。一方面,它为交易所的审查提供了一个模式,另一方面,它为ipo公司筹集资金提供了一个准确的信号。”中国证监会主板考试委员会前委员、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李曙光告诉记者。

专注于筹款项目
通过梳理这五家公司的再融资反馈,记者发现中国证监会发行监管部重点关注募集资金的使用、关联交易、募集项目的方向是否与主营业务相关、确保募集资金有效使用的措施以及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等财务指标的变化。其中,募集项目的相关信息,以及每股收益、净资产收益率等问题,都反馈给了各个公司。

其中,华谊兄弟收到的反馈最多,共有12条评论。反馈要求对以前筹集的资金的使用做出明确的解释,明确客户和公司之间的关系,并清楚了解主要业务分类的影响。

反馈意见数量第二多的是中航工业飞机,发行监管部对中航工业飞机共提出了9条要求。其中,2014年1月至9月,公司净利润较报告期内其他年度大幅下降,要求保荐机构验证申请人2014年1月至9月净利润下降的原因及合理性;关联交易预警;要求在募集项目中披露是否存在潜在的污染危害。其中,特别值得注意的是,反馈对公司年报审计律师事务所的资质提出质疑,并明确表示该律师事务所已经采取了监督谈话的监督管理措施,这是中国证监会首次公开其具体的监督方式。

此外,值得注意的是,在中国证监会发行监管部发布的反馈中,除了关注5家公司整体的融资项目和资金去向外,还会针对具体公司的具体问题进行详细分析。以江苏吴中为例,其主营业务包括房地产,此次募集的资金主要用于补充医药业务运营。因此,反馈意见明确要求“请披露募集资金不会用于房地产业务”。

记者致电该公司的秘书长,他说:“对该公司房地产业务的监控还可以表明,监管当局最关心的是,所筹集的资金是否能准确地用于筹资项目,以防止它们被用于其他地方。”当公司宣布其回复时,公司董事会秘书表示:“反馈意见要求公司子公司出具自查报告,该报告应由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核,而股东大会肯定会在股东大会之后召开。”

新湖宝证券事务的代表也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表示:“公司将根据证监会的要求和新流程,在近期对公告中的反馈意见做出回应。”同时,记者致电西南证券的和(报价600369,咨询)王,该公司此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发起人,但截至截止到目前,记者尚未收到回复。

记者还致电中航飞机、华谊兄弟和光大证券,了解这一反馈对公司重组进程的影响。这三家公司都表示,秘书长和证券事务代表不在公司内。
突出五个细节
记者梳理了五家公司的反馈,发现评论中有五个“亮点”。
第一个亮点出现在对新湖宝的要求中:请提供偿还银行贷款的详细情况,并说明偿还贷款的主体。若提前还款,请注明是否已获得银行提前还款同意书;
第二个亮点出现在对AVIC飞机提出的意见中:不合格律师事务所监管谈话的监督管理办法;
第三个亮点是对中航飞机和光大证券的要求:对于受到行政处罚的公司,要求其公开披露证券监管机构和交易所在过去五年中采取的处罚或监管措施,以及相应的整改措施;

第四和第五个亮点出现在对江苏吴中的要求中:对于有房地产业务的公司,必须出具自查报告,说明报告期内是否存在闲置土地和投机性土地、囤积房产、房价等违规行为;对于涉及房地产业务的公司,主办机构需出具专项核查意见,明确说明是否查询过国土资源部网站。
标题:再融资审核透明化提速 39条反馈意见呈现5亮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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