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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6日,《长江中游城市群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全文发布。
作为国家批准的第一个跨区域城市群规划,长江中游城市群已被定位为中国经济新的增长极,并被寄予诸多期望,如中西部地区新型城镇化的先导区、内陆开放合作的示范区、“两型”社会建设的先导区。
规划提出了统筹城乡发展、基础设施互联互通、产业协调发展、建设生态文明、共享公共服务、深化对外开放等六大任务。
据国家发改委相关负责人解释,今年长江中游城市群有望保持9%以上的经济增长速度,成为“新常态”下的新增长极。
同时,作为第一个跨区域规划,《规划》还将探索如何在内陆地区培育更大的城市群。在产业合作层面,《规划》提出共同打造优势产业集群。
预计中三角将保持9%的经济增长率
长江中游城市群是以武汉城市圈、长株潭城市群和鄱阳湖城市群为主体的超大型城市群,涉及湘、鄂、赣三省31个城市,土地面积31.7万平方公里。
规划首次明确提出,长江中游城市群将成为中国经济新的增长极。参与规划的湖北省社会科学院副院长秦尊文在接受《21世纪经济报道》采访时表示,长江中游城市群有望成为继长三角、珠三角和京津冀之后引领中国经济发展的“第四极”,成为中国经济新的增长极。
4月16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地区司副司长于在解读该规划时表示,今年,在国民经济下行压力下,长江中游城市群仍有望保持9%以上的经济增长速度,成为经济发展新常态下中国经济新的增长极。
于说,长江中游城市群的特点是交通条件优越,中西部地区经济实力雄厚。这决定了这是国家实施中部崛起战略、全方位深化改革开放、推进新型城镇化的重点领域,也是缩小地区发展差距最有希望的突破口。
据《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报道,2014年湖北、湖南和江西的gdp增长率分别为9.7%、9.5%和9.7%。从全国来看,三省的经济增长速度相对较快。
探索内陆城市群
据官方消息,长江中游城市群常住人口的城市化率已达到55%左右,而登记人口的城市化率仅略高于32%。《规划》把“城乡发展列为第一要务”。
在城乡规划路径上,《规划》强调:一是构建多中心协调发展格局,充分发挥中心城市的辐射带动作用,促进城市群的融合发展;二是强化发展轴线功能,依托长江沿线、沪昆京广、京九广“两横三纵”的重点发展轴线,形成沿线大中城市和小城镇合理分工、协调发展的格局;三是推进省际相邻城市发展,打破行政区划限制,建设长江中游城市群一体化发展的先导区和示范区。
在解释中,强调,在研究和编制过程中,该规划恰好赶上了国家研究和编制的全国新型城镇化规划。因此,在这两个方案的衔接上,基本上实现了同步研究和同步衔接,这在方案中得到充分体现。对新型城镇化未来发展的一些要求和部署;同时,它还与长江经济带和“一带一路”有着有机的联系。
“我们通过制定实施计划来促进长江中游城市群的发展,并承担为中西部和东北等广大内陆地区培育大城市群探索道路和积累经验的责任。”于说,作为国务院批准的第一个跨区域城市群规划,其意义是显而易见的。
于表示,目前,中国最成熟的城市群是京津冀、长三角和珠三角。长江中游等内陆地区的城市群仍处于培育和发展的关键阶段。
创建优势产业集群
除了探索城镇化道路的任务外,基础设施互联互通、产业协调发展、生态文明共建、公共服务共享、深化对外开放都成为湘、鄂、赣三省的实施重点。
事实上,长江中游城市群的建设始于2012年初,当时湖南、湖北和江西三省的首脑在武汉签署了合作协议。三年来,三省工商等30多个部门先后签署了合作协议;在交通方面,三省交界处的18条道路已经开通,旅游和医疗保险等公共服务的共享与合作已经开始。
秦尊文表示,这些突破都是先从容易的地方入手,交通和旅游领域的“正外部性”相对较强,更容易实现互利共赢。
在交通互联互通方面,规划包括四个方面:建设综合交通网络,建设水利基础设施系统,加强能源安全体系建设,推进信息基础设施共享。
相对而言,三省合作最困难的是产业融合。湖南、湖北、江西三省资源禀赋相似,长期竞争大于合作。
在解读规划时,提到,要辩证地看待区域产业的同质化和差异化。在一定区域内实现一定程度的同质化有利于共同构建产业集群。俞指出,同质化的核心或关键是避免恶性竞争和内部侵蚀,合理引导内部竞争,防止恶性竞争。
规划提出长江中游城市群将联合打造优势产业集群,引导武汉、长沙等地开展汽车产业合作和企业重组,打造全国重要的汽车产业基地;以大型钢铁骨干企业为龙头,兼并重组一批中小钢铁企业,形成一批超大型钢铁联合企业集团,构建中心钢铁产业集群;以武汉和长沙为重点,共同打造具有世界影响力的装备制造业基地。
值得注意的是,在实施保障方面,文件提出要加快制定和完善有利于促进规划实施的绩效评估体系和具体评估方法,将约束性指标纳入地方发展综合评估和绩效评估。
标题:长江中游城市群规划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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