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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北京1月20日电(记者周翠)据报道,为完善银行业监管治理体系和提高治理能力,中国银监会近日对监管组织结构进行了重大改革,并获得中央有关部门批准。
据了解,此次改革取消了两个部门(培训中心和信息中心),设立了城市商业银行监管部,专门负责城市商业银行、城市信用社和民营银行的监管职责;设立信托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对信托行业的金融机构进行监督。
与此同时,对三个部门(统计部、银行案例检查局、融资性担保业务工作部)进行了改革,成立了审慎监管局,负责牵头非现场监管,并负责制定银行业审慎经营的各项规则;成立现场检查局,负责全国银行业金融机构的现场检查;成立银行业普惠金融部,牵头推进银行业普惠金融工作。
今后,银监会将根据监管职责对各机构监管部门进行命名。银行监管部是大型商业银行的监管部门;银行监管的第二部门是国家股份制商业银行监管部;银行监管的第三部门是外资银行的监管部门;第四个银行监管部门是政策性银行监管部门;合作金融机构监管部门是农村中小金融机构的监管部门。
据银监会相关负责人介绍,此次改革按照监管规则制定与实施、审慎监管与行为监管、行政事务与监管事项、现场检查与监管处罚相分离的思路,从监管监管、职能监管、机构监管与监管支持四条主线,重新划分了职责,调整了内部机构设置。
相关负责人还表示,监管体制改革的核心是监管转型:向法律监管转变,加强事件期间和事件后的现场检查和监督,法律必须被授权履行职责;转向分类监管,提高监管的有效性和针对性;转监督为民,增强金融服务在薄弱环节的协同作用;进一步加强风险监管,保持无系统性或区域性风险的底线。
银监会表示,监管框架改革将有序进行,过渡期为一个月。过渡期内,各部门将继续按照原有分工,履行与相关部委沟通、受理市场准入事宜的职责,实现内部无缝衔接、无外部过渡。
标题:银监会设立城市商业银行监管部和信托监督管理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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