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690字,读完约2分钟
晨报讯(记者刘)昨天,商务部公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征求意见稿)》,并征求公众意见。《北京晨报》记者获悉,《征求意见稿》改革了现行的外资管理体制,大大减少了对外资的限制措施,放宽了外资准入。“在实施负面清单管理模式下,绝大多数外国投资将不再获得批准。”商务部发言人孙继文说。
改革开放初期颁布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外资企业法》和《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以下简称《外资三法》)为我国利用外资奠定了法律基础。然而,现行的三部外资法很难适应深化改革和进一步开放的需要。“三法合一”,制定统一的《外商投资法》成为三部外商投资法修订的基本方向。
《北京晨报》记者了解到,此次发布的《征求意见稿》正是基于这一原则,不再将外商投资企业的组织形式和经营活动作为主要的规范对象,而是按照内外资一致的原则,统一适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不再区分企业类型并应用不同的规则。
在准入管理方面,《征求意见稿》取消了三部外商投资法律建立的逐案审批制度,外商投资主管部门只对《特别管理办法》目录所列领域的投资实施准入许可,审查对象不再是合同、章程,而是外商及其投资行为。在中国投资的外国投资者需要履行其报告义务,而不区分负面清单内外。
然而,在扩大市场准入和减少行政审批的同时,《征求意见稿》通过建立外国投资者信用档案系统,加强了事后监管。
商务部最近宣布,2014年中国实际利用外资1195.6亿美元,同比增长1.7%。2014年12月,实际利用外资133.2亿美元,同比增长10.3%。服务业实际利用外资持续增长,实际利用外资662.4亿美元,同比增长7.8%,占全国总量的55.4%。
标题:商务部:绝大部分外资进入将不需审批
地址:http://www.cwtstour.com/ccxw/897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