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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3日,国务院法制办公室结束了《税收征收管理法》修订稿的起草工作,并公开征求公众意见。据报道,修订后的草案预计将在今年下半年提交全国人大审议,因此,已经“难以产生”了六年的新《税收征管法》将迎来一场彻底的变革。专家表示,该法的修订已经为中国的税制改革——包括个人所得税和房地产税——铺平了道路,为中国的税制改革从间接税转向直接税铺平了道路。
据报道,在征求社会意见后,国务院将与中央银行、银监会、国土资源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等相关部委进行讨论,各部门将形成书面意见并上报。《经济信息日报》记者获悉,该法律草案最早将于今年6月提交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审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一般要审查三次。如果进展顺利,2016年新的《税收管理法》有望实施。
现行《税收管理法》于1993年实施,并于1995年和2001年进行了部分修订。2008年,国家税务总局正式开始修订工作,历时六年。这是国务院法制办公室第二次公开征求《税收征管法》修改意见。“据我所知,在所有立法中,国务院两次征求法律草案的意见,这是第一次。”北京大学金融法研究中心主任刘剑文告诉《经济参考报》。此外,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的立法计划将《税收征管法》的修订列为“一类工程”。专家指出,这些都反映了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对修订税收征管法的重视。
征求意见稿明确提议为自然人设立一个税务识别号,如果自然人不纳税,他们将受到与企业相同的税务执行措施。过去,大多数纳税人都从事商业活动。今后,中国将逐步把税制从间接税改为直接税,对个人征收更多的直接税。刘剑文指出:“根据征求意见稿,纳税人识别号是今后签订交易合同和申请驾驶证所必需的。身份号码具有与身份证号码相同的检索功能,可以连接公民在各个领域的信息。"
记者了解到,目前财税系统已经组织人员进行调研论证,预计相关税制改革方案将于今年年底初步形成。税制改革将综合与分类相结合。为了对收入进行汇总纳税,有必要对每年的个人收入进行汇总,然后确定适用的税率,并考虑家庭因素进行扣除。此外,房产税的立法也在推进,预计今年将进行审查。中国政法大学财税法研究所教授石在接受《经济信息日报》采访时表示,个人所得税和房产税是未来直接税改革的重点,此次修订《税收征管法》的重要目标是为自然人征税提供法律支持和保障。
专家表示,为了今后向个人征收更多直接税,有必要充分获取个人信息,包括个人财产信息和交易信息。国家有关部委、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已经掌握了这一信息。需要指出的是,自2008年以来,《税收征管法》修订了六年,但仍“难以出台”,主要原因是各方难以就“涉税信息共享”等问题达成共识。
涉税信息是税收征管的基础,是税务机关行使税收认定、税收征收、税收处罚等职权的事实依据和证据来源。该协商草案明确要求各部、金融机构和其他第三方机构向税务机关提供涉税信息。
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副会长李琳筠指出,“信息获取和应用水平不够,特别是税务局无法获取第三方信息,这是税收征管中亟待解决的深层次问题。”德意志联邦共和国建立了全国统一的税务识别号码,可以通过信息联网掌握全国信息。丹麦作为一个高税收和高福利的国家,通过建立个人、企业、动产和房地产四大网络连接国家信息,税收贡献率超过95%。
武汉大学法学院教授熊伟在接受《经济信息日报》采访时表示:“修改和通过《税收征管法》的主要难点应该是涉税信息管理。纳税人在金融机构的账户、存款总额、交易金额超过5万元的交易信息、重要财产收入必须与税务机关共享。然而,银行有义务为储户保密。如果信息被共享,对个人财产和商业都是安全的。秘密等等都有重大影响。"
“税务机关希望达到方便执法的目的,并且需要从纳税人和第三方组织收集信息,这是可以理解的。但是,每项措施的推广都必须考虑到另一个主体的合理需要。”熊伟说:“如何在获取纳税人信息后保护信息和防止隐私泄露。在这方面,税收征管法草案基本上没有什么可做的。”为保护存款人的隐私,避免今后税务机关对公民个人信息和商业隐私的过度查询,专家认为应构建第三方涉税信息的基本框架和工作机制,并建立涉税信息的问责机制。
标题:修法为直接向个人征税预留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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