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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记者从广东省保监局获悉,广东省政府近日正式发布《关于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实施意见》(即《新省九条》),拟从多个重点领域引导保险业服务经济社会建设和人民生活。特别是广东将大力发展责任保险,及时开展公众聚集场所责任保险试点工作。
目前,公众聚集场所责任保险的主要类型包括公众责任保险、自然灾害公众责任保险、火灾公众责任保险、电梯安全责任保险等。广东保监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目前主要有两种运作模式。一是商业经营,即相关生产经营单位购买相应的公共责任保险产品。第二,政府参与,政府出资购买自然灾害公众责任保险,保险公司保证各种自然灾害给公众造成的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
保险公司将根据地方政府的不同需求,以自然灾害公众责任保险为主要保险,量身定制适合地方政府的责任保险产品。广东省保监局有关负责人对记者表示:“如果揭阳市政府为辖区内所有注册人口缴纳政府综合生活责任保险,一旦发生自然灾害、事故和市政设施造成人员伤亡,将获得高达10万元的人身伤害责任赔偿和1万元的医疗费用责任赔偿,所有保险费由财政安排。”
据了解,新九条出台后,上述责任保险应运而生。广东将重点发展与公共利益密切相关的食品(药品)安全、医疗责任、学校责任和实习责任,探索覆盖公民日常生活的强制责任保险试点。
“责任保险是一种创新型保险。它是根据新兴的保险需求定制和开发的一种保险。它能够灵活应对各种社会需求。”业内专家表示,推行责任保险不仅可以减轻财务压力,帮助企业抵御市场风险,还可以确保事故受害者得到及时赔偿,其合法权益得到保障。"目前,公众聚集场所责任保险试点工作稳步推进."上述广东保监局负责人表示。
标题:广东保险业“新省九条”出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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