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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6年7月26日,北京青信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证券时报》和《世界新闻报》上刊登了《关于召开公司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6-097),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将于2016年8月10日14:00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上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现将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关于召开2016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二)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召集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章程的规定。

关于召开2016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3)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16年8月10日下午14:00

网上投票时间: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网上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8月10日上午9:30-11:30和下午13:00-15:00;深圳证券交易所网上投票系统网上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8月9日下午15:00至2016年8月10日下午15:00。

关于召开2016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四)会议方式:

把现场投票和在线投票结合起来。本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和网上投票系统,以网络的形式为股东提供一个投票平台,在上述网上投票时间内,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网上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关于召开2016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5)现场会议地点:

北京市海淀区八里庄西路69号报业大厦7楼703室。

(6)备案日期:2016年8月4日

(七)会议表决方式: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提供现场表决和在线表决两种表决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亲自出席现场会议或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上投票: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和网上投票系统,为股东提供一个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在上述网上投票时间内,公司股东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网上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关于召开2016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公司股东只能从现场投票、在线投票或其他符合要求的投票系统中选择一种投票方式。如果同一股东账户以上述两种方式反复投票,则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网上投票包括两种投票方式: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同一股票只能选择其中一种。

关于召开2016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八)参加会议:

1.截至2016年8月4日(星期四)下午3:00,公司全体股东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注册;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任何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享有表决权的股东均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并进行表决(委托书格式附后),委托代理人无需是公司股东;

4.公司雇佣的证人律师。

二.会议将审议的事项:

(a)提案的名称

议案一: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累积投票制)的议案

1.1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1.1选举张开元先生为非独立董事

1.1.2选举张根华先生为非独立董事

1.1.3选举安德俊先生为非独立董事

1.1.4选举王永会先生为非独立董事

1.1.5选举刘朝安先生为非独立董事

1.2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2.1肖遂宁先生当选为独立董事

1.2.2选举张建平先生(会计专业人员)为独立董事

1.2.3选举桂女士为独立董事

议案二: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薪酬的议案

议案三: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累积投票制)的议案

3.1选举王月淼女士为监事

3.2选举张女士为监事

议案四:关于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薪酬的议案

议案五: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议案六:关于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上述议案的第一、第三次董事、监事选举方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采用累积投票制,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资格和独立性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查后,股东大会方可无异议表决。提案五应当由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通过,即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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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披露

第一至第五项议案已经2016年7月25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六《关于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已经2016年5月16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本公司于2016年5月17日和7月26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信息网上发布的相关公告。

关于召开2016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三.参加现场会议的注册方式:

(1)现场报名时间:2016年8月8日(上午9: 30-11: 30,下午13:30-15:30);

(2)注册地:公司证券部(北京市海淀区西柏丽庄路69号政协报大厦10楼);

(3)注册方式:

1.自然人股东必须持股东账户卡、身份证或其他能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进行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必须登记客户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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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司股东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必须持本人身份证、能够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件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如果您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您需要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或其他能证明您身份的有效文件或证件进行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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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外国股东可以通过书面信函或传真注册。将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政编码和电话号码以信函或传真方式填写在《股东参与登记表》上,并附上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复印件进行登记确认。请注意信封上的“股东大会”字样,并确认通过电话向公司发送的信函和传真。该公司不接受电话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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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参与网上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会议为股东提供了一个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系统进行投票。网上投票相关事宜规定如下:

(一)采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的投票程序

1.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网上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8月10日上午9:30至11:30和下午13:00至15:00。

2.在投票期间,有表决权的证券将在交易系统中上市,股东将通过申报购买委托对投票方案进行表决。投票证券信息如下:投票代码:362573;投票缩写:新鲜投票。

关于召开2016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如下:

(1)买卖方向是购买和投票;

(2)在“委托价格”下输入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序号。如果选举董事和监事的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如果议案1.1是选举董事,则1.01元代表第一候选人,1.02元代表第二候选人,依此类推。本次股东大会拟表决的议案及相应的申报价格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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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填写投票意见或票数

对于不采用累积投票制的提案,填写“委托数量”下的投票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投票意见对应下表所示的“委托数量”:

表1:投票意见对应的“委托数量”列表如下:

对于累积投票法案,填写候选人的投票数。公司股东应在他们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投票数限制内投票。如果股东所投的票数超过其所拥有的票数,其为提案组所投的票将被视为无效票。如果你不同意某个候选人,你可以投0票给这个候选人。

关于召开2016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表2:累积投票制下候选人的选举名单

每个提案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示例如下:

①董事选举(如议案1.1中有五名候选人):股东所持表决权数=股东代表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5股东可以在五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之间平均分配,也可以在五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之间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所持表决权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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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独立董事选举(如议案1.2中有三名候选人)。股东持有的票数=股东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股东可以在三名独立董事候选人之间平均分配选票,但总数不得超过他们所持有的票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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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选举监事(如果提案3中有两个候选人):股东拥有的表决权数=股东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股东可以在两个监事候选人之间平均分配表决权,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表决权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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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对同一表决项目的表决只能宣布一次,不得撤回议案。如果有多个声明,则以第一个声明为准。

(五)不符合上述要求的表决声明无效的,视为未参加表决。

(2)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股东可以使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进行身份认证。要申请服务密码,请登录密码服务区http://wlt info,填写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如果服务密码激活指令是在上午11:30之前发出的,可以在当天下午13:00使用;如果服务密码激活指令是在上午11:30之后发出的,则可以在第二天使用。如果您申请数字证书,您可以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授权机构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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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根据获得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股东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网上投票系统登录http://wlt info进行投票。

3.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的投票时间为2016年8月9日下午15:00至2016年8月10日下午15:00。

(3)网上投票注意事项

1.无法取消在线投票;

2.对同一表决项目的表决只能宣布一次,以第一次宣布为准;

3.同一表决权通过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进行表决,以第一票为准。

五.其他事项:

(1)联系信息

电话:010-88146320

传真号码:010-88146320

联系人:蔡晓芳、王娟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柏丽庄路69号报业大厦10楼证券部

邮政编码:100142

(二)会议费用:与会股东应自行承担食宿和交通费用。

(3)参加现场会议的人员应在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到达会场,并携带身份证明原件、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来证实他们的承认。

(4)网上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法:如果网上投票系统在网上投票期间受到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本次股东大会将按照当天的通知进行。

特此宣布。

北京清心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8月4日

附件:

委任书

我在此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我出席北京清新环境科技有限公司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作为代理人行使表决权。受托人有权根据本委托书的指示,对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进行表决,并代表其签署股东大会拟签署的相关文件。行使表决权的所有表述均代表我/我的单位,其后果由我/我的单位承担。如果我/我们单位没有在本次会议上对表决事项作出具体指示,受托人可以/不可以代表其行使表决权。我/我们单位已了解公司审议的事项和内容,表决意见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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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请在议案项后的“赞成”、“反对”或“弃权”空框内打“√”。选民只能表达“赞成”、“反对”或“弃权”的意见,并可以更改或填写其他符号,多选或不选。如果对该动议的表决无效,应视为弃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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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三项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即股东持有的每股股份拥有与拟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同的投票权,股东拥有的投票权可以集中使用,也可以单独使用;提案1选举5名董事,股东拥有的总票数=所持股份数×5;选举3名独立董事,股东所持表决权总数=所持股份数×3;议案三选举2名非职工代表监事,股东拥有的表决权总数=所持股份数×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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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字盖章):

客户身份证号码(公司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客户股东账号:

客户持有的股份数量:

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的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2016年月日

注意:

1.本委托书的有效期:自本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止。

2.委托人为法人的,应当加盖法人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

附件:

北京清心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股东登记表

注:此表格可复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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