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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日,中国资产管理协会发布《关于实施私募股权基金管理人分类公示制度的公告》,正式启动私募股权基金管理人分类公示制度,并根据基金规模、基本信息和诚信记录开展规模公示、即时公示和诚信公示。
规模公示选择不同规模的私募股权基金(自营)、私募股权基金(顾问管理)、私募股权基金、风险投资基金和其他私募股权基金的运营划分标准。其中,私募股权基金(自营)和私募股权基金(顾问管理)的规模划分标准均包括50亿元以上、20-50亿元、10-20亿元和10-10亿元四个范围。
提示公示会提示“管理资金规模为零”、“实收资本不超过注册资本的25%或不超过100万元”等。
诚信公示将公示四种情况:一是虚假申报,包括机构基本信息与股东信息、工商信息不一致;二是重大遗漏,如机构财务数据缺失、未填写或遗漏资金运行情况、投资项目基本情况、违法违规记录等;第三是违反三条底线;第四,相关主体信用记录不良,主要包括私募基金管理人、实际控制人以及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基金行业协会纪律处分的相关高级管理人员。
在分类公示制度下,中国基金业协会提供了差异化的信息整合平台。通过信息公开,投资者可以相对客观地了解私募基金经理的综合情况,减少投资决策中的盲目冲动和信息不对称;私募基金经理可以更好地了解自己的行业状况,关注自己的诚信,形成有效的社会激励,促进私募基金行业整体竞争力和诚信的提升;私募基金行业服务组织可以通过新的方式了解潜在合作伙伴的基本信息。中国基金业协会表示,分类公示是基金业协会开展差异化行业自律管理、加强事后治理、将不诚信机构置于社会监督之下、通过公示对抗风险能力低、缺乏实际管理经验的管理者进行差异化动态管理的有效工具,以引导这些机构在“初始阶段”尽职尽责、谨慎勤勉。
据中国基金业协会介绍,分类公示制度是我国私募股权基金自律管理的一项重要基础制度,也是一项创造性的行业信用管理安排。开展分类宣传有利于进一步完善私募股权基金自律管理体系,有效提升私募股权基金行业的诚信价值,为新兴私募股权基金行业注入更多“正能量”,引入社会“软约束”。下一步,中国基金业协会将考虑利用互联网、移动互联网等现代通信手段,推进基金管理人的分类公开信息,引导合格投资者、私募基金管理人和各行业服务机构更加关注和使用分类公开信息,以促进私募基金行业持续健康发展。
标题:私募基金管理人分类公示制度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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