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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计划,“十三五”期间将是保险业取得重大突破的阶段。业内人士普遍认为,未来五年,保险业必须打破现有桎梏,积极寻求创新,加大转型力度。
对此,中国保监会主席项俊波指出,下一步改革要“坚持稳中求进,狠抓改革攻坚,突出创新驱动,调整结构促转型,加强风险防控,瞄准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靶心,扎实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推动保险业成为经济升级、民生保障和政府职能有效转变的重要推动力。”
具体来说,养老保险在今年年初取得了初步进展。养老“双轨制”作为养老的三大支柱之一,正式破冰,需要付诸实践。构建多层次的社会保障体系是我国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的重要目标,从养老保障的角度来看,建立多层次的养老保障体系也是必要的。因此,迫切需要大力发展企业年金,完善商业养老保险。有专家建议,前者可以采取必要的措施,鼓励和支持更多的企业广泛建立企业年金,而在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后,也有必要建立相应的职业年金。在后一种情况下,正在讨论的个人所得税递延商业养老保险可以在发展补充养老保险、引导和支持个人养老储蓄发展方面发挥作用。多层次养老保障体系的逐步形成和养老保障体系的完善是“十三五”期间保险业的一支重要力量。
巨灾保险也出现在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事实上,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要完善保险经济补偿机制,建立巨灾保险制度。然而,由于其准公共产品的特性,在价格方面很难同时满足投保人和保险公司。另外,市场机制没有充分发挥,保险市场不够成熟,导致巨灾保险仍停留在少数试点城市。根据中国保监会的计划,2017年底前完成巨灾保险的部署,推进地震和巨灾保险法规,建立巨灾保险基金;从2017年到2020年,巨灾保险制度将全面实施并纳入国家防灾减灾体系。
此外,“十三五”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也离不开完善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特别是加强保障和“全面实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大病保险作为基本医疗保险的新发展,被认为是基本医疗保险的有机组成部分。2012年,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六部委制定并发布了《关于开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的指导意见》,试点工作已在各地启动。今年,监管部门还将修订《医疗保险管理办法》,完成《大病保险管理暂行办法》的修订工作,推动商业保险机构更大规模、更高水平地开展新农合等各项医疗保险服务,深入参与全民医保体系建设。据统计,截至去年,全国27个省市共开展了392个总体规划项目,覆盖7亿人口。根据政府工作报告中“全面实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的要求,这项工作今后将继续推进。
除此之外,推动网络保险标准的发展,积极推动保险业参与环境污染控制,进一步加强国际宏观经济形势与保险关系的研究,推动出口信用保险也将是未来五年的发展重点。
标题:让保险成为民生保障重要一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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