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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宏军
据《中国商报》1月9日报道,越南制药公司(vellpharma)在三年多之后赢得了对中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诉讼。笔者认为,无论从经济学、法理学、管理学甚至政治学的角度来看,这一事件都值得关注、评论和研究。
事实上,如果不是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这样的诉讼不会引起中国人民的太多关注。正是十八届四中全会和《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给了国内外媒体、记者和公众对这一事件一个富有想象力的解释。首先,这一事件意味着“人民”起诉“官员”的审判的明显结果永远消失了。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以后,“人民”告“官员”,而“官员”不一定胜诉,这将成为常态。换句话说,只要“人”讲方式,讲重点,“人”当然能赢“官”。也就是说,在未来,这是一个将在诉讼中使用的所谓“理由”。过去,“原因”一词经常指原因,但仅仅指原因是不够的。毕竟,“公众说这是对的,老太太说这是对的。”然而,我们今天看到的所谓“原则”更多的是指一种法律原则,而是指天道原则,即公正、公平和公开的正义,而不是其他任何东西。
第二,当前国际经济学界普遍关注的一个重要问题,即什么样的经营环境将决定什么样的经营业绩。事实上,说白了,目前,国际资本的跨境流动不仅是为了争夺最终利润,也是为了一个有利的、高效的、干净的和方便的商业环境。理想的商业环境到底意味着什么?学术结论之一是公平公正的司法和法律环境。因为如果缺乏必要的政府公共服务,企业运营的成本将会无限高。公正公平的法治环境将为企业提供良好的产权保护、透明的信息规则和稳定的未来预期。
第三,这一事件清晰地向外界或业界传达了另一个有价值的信息,即全社会应充分关注三个主体,即市场——调节经济活动的主体、政府——提供公共服务和公共产品的主体、法治——界定政府与市场的界限、制定社会规则和制度、维护公平正义的主体。
作者是上海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教授、博士,国际经济贸易学院副院长。
标题:赵红军:告赢食药监总局会是新常态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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