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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今,互联网金融在中国非常流行,如p2p、众筹、比特币和第三方支付...然而,“互联网金融”并不是一个具有国际趋势的普遍现象,因为美国和欧洲等国家常用的概念是“网络金融”或“电子金融”,即“网络金融”和“电子金融”。那么这三者之间有什么区别呢? 1。中国特色的网络金融
互联网金融是指依靠支付、云计算、社交网络和搜索引擎等互联网工具实现融资、支付和信息中介业务的新型金融。
据业内人士介绍,在中国的互联网金融中,交易主体仍主要是利用互联网开展某些金融活动的互联网商户,部分居民和小微企业参与其中,只有少数不占主导地位的金融交易参与其中,而大多数利用互联网的金融交易主体被排除在“互联网金融”范畴之外。
2.互联网金融:更加全面地强调“网络”效应
就交易内容而言,网络金融涵盖了利用网络渠道和网络技术进行的各种金融交易。其网络不仅包括互联网,还包括各种非互联网网络,如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和产权交易所的交易网络、银行间市场网络、各种金融机构的内部网络以及支付和清算网络。
在交易主体范围内,发达国家网上金融交易主体涵盖了所有利用网络渠道和网络技术进行金融交易的主体,包括中央银行、商业银行、证券公司、基金公司和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政府金融部门、各类商业机构、实体和个人居民以及境外非居民。
3.电子金融、网络金融和网络金融
电子金融是指利用现代电子技术进行的各种金融交易。由于各种网络都以现代电子技术为基础,通过各种电子符号传递信息和实现交易,电子金融包括网络金融,但同时也包括使用各种电子产品(用于云计算的大型高速计算机等)进行的金融交易。),电子数据(如大数据)和电子金融符号(如电子货币、电子证券等。)。因此,电子金融的范围要大于网络金融和互联网金融。
综上所述,在电子金融、网络金融和网络金融三个概念中,网络金融是内涵最少的概念,但也有很大的局限性,不能代表电子技术和网络渠道金融应用的总趋势。它能否实质性地进入金融体系,取决于它的进一步发展趋势。
标题:互联网金融网络金融和电子金融 你真的能分清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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