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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日,记者从北京市交通执法总队获悉:结合即将到来的春节安保工作,北京市将从1月起集中主要执法力量,加大对各种“黑色出租车”的打击力度,重点检查和使用“好用”。“滴滴专车”等汽车软件非法运营的“黑色出租车”、“克隆出租车”和“黑色出租车”三种类型严重干扰出租车运营
目前,市民选择“专车”通过手机通话软件来接送是很常见的。“专车”提供无线网络、充电器、饮用水和商务礼仪服务,数量众多。它可以保证市民在早晚高峰打车相对困难的时候的出行需求。但“专车”不是合法的出租车,大多是价格在20万元以上的中高档私家车或社会用车,大多数经营者没有取得客运出租汽车经营资格证书等。一旦出现纠纷和危险,乘客就没有办法抱怨了。与此同时,“专车”的价格比出租车高10%到20%,而乘客当时又拿不到发票,所以他们必须要求租赁公司出具发票,而租赁公司通常是通过快递给乘客的。
与以往的“黑车”不同,目前“专车”的一般运营模式是私家车主以租赁公司的名义叫车。由于北京市《汽车租赁管理办法》规定,租赁企业不得雇佣司机,“专车”司机一般以劳务公司的名义注册,而软件运营商则提供简单的信息服务。
对此,北京市交通执法总队相关负责人表示,根据《无照经营查处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70号)第四条,利用网络平台和手机软件经营私家车或社会车辆预约租车属于非法经营,未取得经营资格,影响了北京市出租车的正常运营秩序。2014年,北京市交通委员会交通运输管理局也下发了《关于禁止汽车租赁企业为非法经营提供便利的通知》,停止了私人汽车租赁的经营模式,明确规定出租车辆归汽车租赁经营者所有。因此,私家车从事“专车”服务是违法的。
实质上,汽车租赁加司机驾驶的模式和出租车运营的模式之间没有太大的区别。许多“专车”司机也承认,这一新兴行业已经打了一个合法的“擦边球”。对租赁公司运营的车辆和劳务公司发放的驾驶执照的拥有行为进行清晰的判断,仍然是一个法律“盲点”。
据了解,北京交通执法总队已坚决查处“黑车”的非法经营。去年,通过网络平台和手机软件共查处了47辆非法黑车。这47辆“专车”属于私家车,而不是租赁公司,司机是私家车主,属于非法经营,最高可被罚款2万元。然而,北京交通执法总队相关负责人坦承,很多乘客并没有意识到非法运营带来的危险,并在调查时为司机辩护,谎称接送朋友不收费,因此可抓的“当前案件”有限。(记者魏伟)
标题:北京重点打击网召黑车 “易到用车”“滴滴专车”遭点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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