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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网乌鲁木齐3月31日(记者张雷)新疆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厅、文化厅和工商行政管理局今天联合发布了《关于禁止传播暴力恐怖主义音视频的通知》,遏制了暴力恐怖犯罪,保护了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安全,维护了新疆社会的稳定和长治久安。

“新疆发布《关于严禁传递暴力恐怖音视频的通告》”

报道称,“暴力恐怖音视频”是指宣传暴力恐怖、宗教极端、民族分裂等内容的音视频。

通知:禁止使用手机、计算机、移动存储介质、播放器或其他电子产品创建、发送、播放、复制、分发或保存暴力音视频。 严禁使用网站、微博、语音聊天室、网盘、qq、微信等浏览、下载、保存、复制、传输、分发、入侵暴力恐怖主义音视频、相关网站链接。 严禁利用手机市场、电脑市场、音像市场等经营场所制作、储存、销售含有暴力恐怖音视频的物品。 严禁利用邮政、快递、客(货)运等物流渠道运输、携带、发送含有暴力恐怖音视频的物品。

“新疆发布《关于严禁传递暴力恐怖音视频的通告》”

持有、存储暴力恐怖音视频的,应当在通告发布后立即删除、销毁,个人无法删除、销毁的,应当在一个月内将含有暴力恐怖复制品的物品报送当地公安机关或者基层组织。 违反告知规定的,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对当事人处以罚款、拘留处罚情节严重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的刑事责任。

标题:“新疆发布《关于严禁传递暴力恐怖音视频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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