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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常委会释法的权力在基本法中写得很清楚,权力的运用是根据基本法行使的。 基本法是全国性的法律,人大依法行使权力,对香港基本法进行权威性解释,手续正当合法。 ”。

“袁国强”

——香港律政司司长袁国强

律政司司长袁国强接受记者采访

新闻网北京6月15日(记者龙明洁)在香港回归祖国20周年之际,香港律政司司长袁国强接受了记者采访。 袁国强在采访中指出,去年,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基本法》104条解释议案,程序是正当合法的,没有对香港的司法独立产生负面影响。

“袁国强”

袁国强说,从法律的角度看,全国人大常委会释法的权力在《基本法》第158条中有明确记载,权力的运用是根据《基本法》行使的。 《基本法》是全国性法律,全国人大常委会依法行使权力,对《基本法》作出权威性解释,程序正当、合法,香港法庭解决两位议员的案件公平、公正、专业。

“袁国强”

袁国强还指出,香港法律的特点难以取得,是多年来各界共同努力的成果。 为了维持这一特点,香港的法律也需要不断改革,顺应内外的一些变化,跟上社会的快速发展,使香港成为国际法律和争议处理中心。

标题:“袁国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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