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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近日发布的《关于开展地方盘活金融存量资金专项检查的通知》要求,地方盘活金融存量资金检查从3月20日至4月20日进行,随机抽取的各省(区、市)、地(市、州)和部分县级财政部门将纳入检查范围。
检查的具体内容包括:清理从一般公共预算中结转的剩余资金;清理政府资金预算结转;转移支付余额资金管理;管理从部门预算结转的盈余资金;预算周转金和预算稳定基金的管理;其他情况,包括收入支付管理、偿债准备金管理等。
标题:地方盘活财政存量资金专项检查启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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