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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节期间,全民抢红包的现象非常普遍。你想为收到的红包交税吗?
3月12日,国家税务总局局长王军在人民大会堂接受《中国商报》等媒体采访时表示,企业向社会上的个人发放的获奖红包应该征税,而亲友之间发送的小型娱乐红包不应该征税。
例如,微信和央视春晚在除夕夜合作抢到5亿个红包。事实上,这相当于企业给个人发红包,而抢红包的个人需要交税;微信群中同事、亲友收发的小红包不需要交税。
“我也注意到网民们有一种观点,那就是‘抢红包让我开心,玩大游戏伤害我’。”我认为这是一个很好的演讲!你觉得怎么样?”王军笑着问在场的记者。
王军说,发红包的前提应该合法合规,不能隐瞒。但是,有充分的法律依据,企业向获奖个人缴纳的应纳税款和税款应由经销企业代扣代缴。
财税专家王维卿告诉记者,这里的法律是指个人所得税法。企业发给外部无关人员的红包是个人意外收入,个人需要缴纳20%的税,由纳税人代扣代缴。
在今年两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腾讯董事局主席马表示,春节期间,虽然企业送出了5亿元红包,但用户只拿到4亿元,缴纳了1亿元税款。
这正是企业代扣代缴的1亿元个人所得税。
王军说,亲友之间交换的小娱乐红包不征税,这符合现行税法,也是合理的。马说,不用担心团体亲友送的个人红包,因为上限在200元以内,所以是免税的。
税务律师丁斌告诉记者,法律规定,个人之间的礼物是免税的,这不同于意外收入。然而,如果一个企业接受了礼物收入,它最终将支付企业所得税,而个人在接受礼物时不需要支付个人所得税。
事实上,红包只是随着互联网的快速发展而诞生的新事物之一。王军表示,税务机关将密切关注和研究新事物、新格式,基本原则是区别情况,根据税法进行分类,做到规范清晰。
王军还谈到了微信红包对税务管理服务的启示。
他说:“微信红包让我想起了获奖发票的改进。你还记得前些年,为了更好地推进税收票证管理,税务机关实行了获奖发票制度吗?但是手工操作有点麻烦。例如,如果你想抓它看看你是否赢得了奖品,如果你赢得了小奖品,你必须跑,甚至跑很长一段路才能赢得奖品。保留发票是不值得的,而且很容易丢失和易受攻击,等等。因此,这种善意的制度未能发挥预期的效果。”
王军接着说:“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了发展‘互联网+’的要求。如果我们把发票和互联网结合起来,实施“互联网加获奖发票”,人们就不用再用手去刮,他们可以通过“扫”手机来知道自己是否获奖,也不用跑去领奖。他们可以通过按手机来获得奖品,而且他们不再需要担心发票的损坏和丢失。在这种情况下,您肯定会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标题:国税总局局长:企业发中奖性红包应缴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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