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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银行卡销售充斥互联网,形成了一条收购、启动、销售和使用的“灰色产业链”,为欺诈、洗钱、贿赂和逃税等非法活动打开了方便之门。
一位名叫李(音)的顾客来到柜台报告说,去年底上网时,她无意中发现了一张很久没用过的银行卡。一位在网上登广告购买银行卡的人声称自己购买银行卡已经很长时间了,每张银行卡的价格在120元左右,存款的数量和银行都没有限制。
买的银行卡去哪里了?民生银行柜台人员(报价600016,咨询)对此进行了解释。首先,一些不法分子不使用自己的身份证在银行开银行卡,以逃避法律制裁,而是利用购买的银行卡进行洗钱和诈骗;其次,有些人在进行商业贿赂或给上级送礼时,不愿意以真实身份申请银行卡;第三,企业利用银行卡虚开股票账户,通过转移存款达到少缴税的目的;第四,店主在开店初期购买银行卡进行虚拟交易,并“刷”网上商店的信誉。
银行卡是一种可以代表个人身份的物品。把身份证借给别人,同意借出或出租,甚至转卖给他人,不仅会影响国家的金融安全,还会给自己带来很多潜在的风险。上述行为不仅暴露了持卡人的个人信息,更重要的是,一旦犯罪分子利用获得的卡进行欺诈、洗钱、内幕交易等。,持卡人本人可能会受到法律制裁。
为此,民生银行提醒客户,出租、出借和出售银行卡是违法的。请珍惜个人信用,远离非法银行卡交易。
标题:民生银行:非法买卖银行卡害人害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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